Bokaro:九派新闻报道
企比比APP表明,日前,北京永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汇第六总公司因经营方式少于效期的肉类,被南京市闵行区消费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处罚金3多万元,充公违规税金32.8元。
沈俊,7月11日,永辉第六总公司将7月10周线上卖出的一包“现烤花生月饼9只/盒”,效期至7月10日,送至顾客处,送抵时已少于效期。
7月16日,永辉第六总公司已将前述肉类停售东开经封存处置。前述肉类交易额数额32.8元,违规税金32.8元。
12月5日,因永辉第六总公司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肉类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九项的明确规定,南京市闵行区消费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处对其判处3多万元的罚金。
12月14日,九派新闻报道联络北京永辉盒马网络平台,客服人员则表示:“对南京市闵行区消费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处的处罚,他们一定会积极主动交纳罚金。”
九派新闻报道本报记者 黄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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